順德高新區文化展覽及服務業綜合體銀行融資
澄清(答疑)通知(第01號)
致各比選人:
現在就本次比選有關比選文件的內容進行澄清(答疑)、補充修改,內容如下:
一、本項目的比選文件中有關內容修改、補充如下:
1、原比選文件內容的第4頁(二、比選項目內容)
(一)對意向銀行借款要求 8.擔保方式 B)(2)佛山市順德區順盛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持有委托人100%股權質押;
現修改為:
(一)對意向銀行借款要求 8.擔保方式 B)(2)佛山市順德區盛弘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持有委托人100%股權質押(佛山市順德區盛弘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為佛山市順德區順盛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
二、其他說明:
1.本通知書是對本項目比選文件所作出的補充、修改。對于比選文件及其他函件內相同(或相同性質)的內容應做相應修改或補充,比選人遞交的比選資料中有涉及到上述內容的也應在相應位置作出修改,否則后果自負。
2.如本通知的內容與在此之前發出的比選文件以及其他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的內容為準。
3.本澄清、答疑通知是構成比選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
特此澄清。
委托人:佛山市順德區美創投資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9月03日